高级工程师原分为两级三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
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副教授,研究类副研究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研究类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教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中明确2019年2月1日起增设正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2] 。
评定标准:
学术水平: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对本专业有较深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的复杂问题。
工作经历:具备一定的工作年限,要求在本专业岗位上担任中级职称一定年限。
工作业绩:具备较好的工作业绩,包括医疗、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论文与著作:具备一定的论文发表数量和质量,通常要求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
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
业务能力: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能独立指导和培养下一级职称的人才。
所需资料:
申报表: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表》,表格中需详细填写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内容。
学历证书: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包括中专、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提供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简历:详细描述个人工作经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等内容。
工作业绩材料:包括承担的医疗、教学、科研项目、完成的工程、取得的成果、发表的论文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论文和著作:提供本人撰写并发表的论文、著作等。
获奖证书:提供曾获得的奖项、荣誉证书等。
继续教育证明:提供参加相关继续教育培训的证明材料。
鉴定材料:提供由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对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的鉴定意见。
公示材料:提供单位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进行公示的证明材料。
取得职称的方法
1、初定职称
取得规定的学历,并且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的朋友,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定的年限可以直接认定初级或中级职称。
2、评审职称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3、国家统一考试(以考代评)
“以考代评”是指,在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不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评审工作,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参加考试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实施“以考代评”的系列有: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软件、翻译、出版、土建。
4、职业资格对应职称
目前我国多个省份已经确定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有这些证书的朋友可以代替相应等级的职称进行聘任和申报下一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