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国家计委、人事部联合颁发的《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建教[1991]522号),建设部《关于实行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建教培[1996]41号)及建设部《关于市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98]建房物字第18号)文件要求,各地已陆续开展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和管理员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工作。
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是原建设部确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定点培训单位。为提高物业管理企业项目经理等中层领导及物业企业决策者的执业水平及执业素养,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物业行业讲课有序发展,培养储备高级物业职业经理人。现决定在全国开展“全国高级物业职业经理人”的专项培训资格考试。
招生对象:1、物业企业董事长、总经理、部门总监等中高层管理人员。
1、物业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处主任、顾问经理等项目核心管理团队
2、大型企,事业单位从事后勤管理的处长以上主管。
乐山建程教育提供全程一站式服务,含课程培训、全国高级物业职业经理人证书费、全国高级物业职业经理人摆台费。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近期小2寸蓝底照片5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正反面)。